2022年10月3日,朔城区在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,发现2例初筛阳性人员。经专家组诊断,病例5(李某某)、病例6(鲁某某)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现将此2人活动轨迹通告如下。
  病例5
  李某某,男,32岁,家住家和苑小区,系病例1(郭某某)和病例2(吴某某)的共同密切接触者。
  9月28日5时40分,开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自己经营的李旺精品水果店,18时30分驾车返家。
  9月29日6时,开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李旺精品水果店,18时30分驾车返家。
  9月30日6时4分开车出门,7时44分在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北门地摊点吃饭,后到李旺精品水果店。13时左右在大运果菜批发市场东门口和运货车司机接头,带其到李旺精品水果店卸货。14时54分到王七干果店购物,16时返回李旺精品水果店,19时24分返家。
  10月1日5时30分,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李旺精品水果店,7时8分到永盛批发购物,7时15分到万鑫粮油店购物后返回店内,9时7分接到通知后在店内等候。10时50分在大运果菜批发市场采样点做核酸,11时27分转运至隔离酒店隔离。
  病例6
  鲁某某,男,63岁,家住七里河,系病例 2(吴某某)的密切接触者。
  9月28日至10月2日,每日4时30分左右从家出发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吉祥精品水果摊,18时50分左右返家。其中,10月2日15时20分转运至隔离宾馆隔离。
  请9月28日以来与上述活动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的人员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保持静态居家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。
  目前,已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要求,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。
 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  2022年10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