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0月2日,朔城区在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,发现第4例初筛阳性人员。经专家组诊断,病例4(秦某)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病例4(秦某),女,50岁,系病例2(吴某某)的密切接触者。现将病例4活动轨迹通告如下。
  9月28日5时,骑电动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地下室压面店上班,11时下班骑电动车回到清华园家中,14时骑电动车到东富院村掰玉米,18时30分返清华园家中未外出。
  9月29日5时,骑电动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地下室压面店上班,11时20分到病例2(吴某某)家中(三中北墙后平房)做饭,与病例2(吴某某)一起就餐。14时骑电动车到东富院村掰玉米,18时30分返清华园家中未外出。
  9月30日5时,骑电动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地下室压面店上班,11时20分到病例2(吴某某)家中(三中北墙后平房)做饭,与病例2(吴某某)一起就餐。14时30分骑电动车到东富院村掰玉米,19时返清华园家中未外出。
  10月1日5时,骑电动车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地下室压面店上班,11时骑电动车回清华园家中,15时骑电动车到东富院村采样点做核酸,16时骑电动车到开发南路古城广场与3人(不认识)打牌至17时,之后返清华园家中未外出。
  10月2日11时10分,戴口罩给工作人员送病例2(吴某某)家钥匙(工作人员3级防护,并与其间隔1米),12时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宾馆隔离。
  请9月28日以来与上述活动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的人员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保持静态居家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。
  目前,已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要求,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。
 

 

  

 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  2022年10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