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0月2日,朔城区在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,发现第3例初筛阳性人员。经专家组诊断,病例3(张某)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病例3(张某),男,58岁,家住朔城区菜市场西公寓,系病例1(郭某某)的密切接触者。现将病例3活动轨迹通告如下。
  9月28日5时,张某组织吴某某(病例2)、史某等人在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卸水果,12时步行回家吃饭,12时30分返回市场继续卸水果,17时30分结束后步行返家未外出。
  9月29日9时,步行到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卸水果,组织吴某某(病例2)、史某等人卸水果2小时,结束后步行回家。14时返回市场继续卸水果,16时30分结束后步行回家。20时30分步行到市场与史某某等人给老续果业卸水果,结束后步行返家未外出。
  9月30日上午,在家休息,14时10分组织吴某某(病例2)、史某等人在大运果菜批发市场卸水果,18时30分结束后步行到市场北门店铺(吕大网袋编织袋)买烟,停留约1分钟后步行返家未外出。
  10月1日8时,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宾馆隔离。
  请9月28日以来与上述活动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的人员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保持静态居家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。
  目前,已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要求,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。
 

 

  

  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  2022年10月2日